【演示文书】监督意见采纳情况文书 文号:(2024)云示民初01号 制发机关: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原审将预先扣除的利息计入本金。本院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改按实际交付金额认定借款本金。 本文书及所涉人名、金额、案号均为虚构数据,不对应真实案件,不得作为办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