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文书】监督意见采纳情况文书 文号:(2024)云示民初11号 制发机关: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后受理费减半缺乏依据。法院尚未纠正。 本文书及所涉人名、金额、案号均为虚构数据,不对应真实案件,不得作为办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