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文书】监督意见采纳情况文书 文号:(2025)云示民初12号 制发机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小额诉讼未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法院纠正后适用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本文书及所涉人名、金额、案号均为虚构数据,不对应真实案件,不得作为办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