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癸与某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云示民监〔2019〕08号 办结 2019-05-20 上传 2019-05-20 生效裁判结果监督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审判监督程序 提出抗诉 最高检 本案文书:民事抗诉书、监督意见采纳情况文书 推荐理由:原审仅因外出务工即认定承包经营权消灭。再审改判确认承包关系继续有效。 收藏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