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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案件 · 一案一记录

某甲与某乙民间借贷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案号 云示民监〔2024〕01号 法院案号 (2024)云示民初01号 办结 2024-03-18 承办人 演示承办人

生效裁判结果监督 当事人申请 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全部采纳 改判 最高检 民事抗诉书 监督意见采纳情况文书 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第二审程序 检护民生 楚雄市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姓名、单位和金额已作符号化处理。案情、案号和文书均为虚构,仅供远程展示,不得作为办案依据。

案件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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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阅读 · TXT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 云示民监〔2024〕01号 · 2024-03-18 · 下载原文件
【演示文书】民事抗诉书
文号:云示民监〔2024〕01号
制发机关: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案情:原审将预先扣除的利息计入本金。本院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改按实际交付金额认定借款本金。

本文书及所涉人名、金额、案号均为虚构数据,不对应真实案件,不得作为办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