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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案件 · 一案一记录

某当事人诉讼费用收取民事检察监督案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案号 云示民监〔2024〕11号 法院案号 (2024)云示民初11号 办结 2024-07-08 承办人 演示承办人

人民法院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审判程序违法监督 提出检察建议 下级提请 普通程序 重大事项案件化办理 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书 监督意见采纳情况文书 警示案例(低质效案例) 未纠正 楚雄市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姓名、单位和金额已作符号化处理。案情、案号和文书均为虚构,仅供远程展示,不得作为办案依据。

案件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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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阅读 · TXT 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 云示民监〔2024〕11号 · 2024-07-08 · 下载原文件
【演示文书】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书
文号:云示民监〔2024〕11号
制发机关: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基本案情: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后受理费减半缺乏依据。法院尚未纠正。

本文书及所涉人名、金额、案号均为虚构数据,不对应真实案件,不得作为办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