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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要点 · 演示内容
落款署名未列完整
关键词 裁判文书
审判程序违法监督
监督要点
裁判文书
方法指引
实践中可能存在未列明书记员或少列明书记员的情形。一个案件中辅助审判人员进行通知和送达工作的书记员与庭审中负责记录笔录的书记员不一致时,此时文书中应当列明所有的书记员(包括同时担任书记员的法官助理)。
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法〔2016〕221号)第八部分落款规定:“裁判文书应当完整列明参与文书制作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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