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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要点 · 演示内容
涉外上诉期限表述错误
关键词 裁判文书
审判程序违法监督
监督要点
裁判文书
方法指引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时,上诉期限有特别规定。检察机关对涉外案件进行监督时,应当充分关注文书尾部是否对该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限进行另行表述。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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