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要点 · 演示内容
公司违规注销应追加股东作为当事人并承担责任。
方法指引
(1)股东违法注销公司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检察机关应监督法院改判违规注销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让负有支付工程款义务的发包人承担是否欠付工程款的证明责任,促使法院改判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切实维护实际施工人权益。(3)检察机关通过运行大数据模型进行线索排查后,发现股东违规注销公司逃避债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个案成功监督的基础上,对法院的类案判决、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并被采纳,通过个案监督规范了法院类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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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第五十九条、第七百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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