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要点 · 演示内容
继承纠纷中未将其他继承人列为共同原告
方法指引
基于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这一前提,其他未起诉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实际上具有同一原告的主体地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对于法院将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的,未对继承人的实体权益造成影响时,可以进行纠违监督。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七十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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