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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要点 · 演示内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信息被冒用作借款和担保,责任应由冒用行为人承担。

关键词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生效裁判结果监督 监督要点 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方法指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江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邮储银行建瓯支行的汽车贷款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汽车贷款合同自始无效。江某被范某强、范某庆冒用身份信息进行个人购车借款,个人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为范某强。

关联案例:最高检典型案例(2025年11月29日)

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关联案例

暂无已发布关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