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要点 · 演示内容
将无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错列为被执行人予以执行,检察机关应予以监督。
方法指引
常见情形包括: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但申请执行人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物已经处置完毕后,仍将物的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予以执行;将未判决承担责任的被告错列为被执行人。第一种情形中申请执行人若恶意隐瞒的,法院可以进行惩戒。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8号)第二条规定,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法〔2024〕163号)第十条第四项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立执行案件:……(四)立案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48号)第二条规定,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法〔2024〕163号)第十条第四项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立执行案件:……(四)立案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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