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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请人不是生效法律文书载明当事人为由,对权利人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检察机关应予以监督。

关键词 权利承受人 继承人 执行立案受理

执行活动违法监督 监督要点 立案监督

方法指引

权利人的继承人、承受人可以申请执行。实践中存在部分法院以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当事人为由不予立案。如股东代表诉讼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仍怠于主张自身权利时,股东代表基于继续维护公司利益目的申请执行,法院以股东不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为由不予受理。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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