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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要点 · 演示内容

对法院在优先受偿权人行使权利审查期间,违规强制扣划已冻结资产损害优先权人受偿权益的,检察机关应当予以监督。

关键词 优先受偿权 冻结 强制扣划 权利审查期间

执行活动违法监督 监督要点 特殊财产的执行监督

方法指引

主要是法院对优先受偿权人的主张和证据未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的情况下,强制扣划相关财产,导致优先权人未能优先受偿。

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法〔2015〕321号)第十二条规定,有权机关、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享有质押权、保证金等优先受偿权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所登记的优先受偿权信息在查询结果中载明。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金融机构反馈查询结果中载明优先受偿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在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况通知优先受偿权人。优先受偿权人可向执行法院主张权利,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审查处理期间,执行法院不得强制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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